
公司经营不下去要清算注销,最关心的就是一堆债务怎么还、先还谁。如果还债的顺序弄错,不仅可能侵害债权人权益,还可能让负责清算的人担责。
公司清算时,还债有法定顺序,不能随心所欲。一般是先付员工的工资和社保,再缴清欠的税款,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,比如货款、借款。
所以普通债权排在后面,只能等前面两项清偿完、还有剩余资产时,才能分到钱。如果资产不够,普通债权可能只能拿回一部分。
负责清算的人要按这个顺序来,不能私自先把钱分给股东或个别债权人。否则就可能侵害他人权益,清算人自己也可能要承担责任。
一句话,公司清算还债有顺序,工资税款优先、普通债务靠后。清算人必须按规矩来,别让还债顺序乱了套,否则自己也可能惹麻烦。